警國安處起訴71歲男子明提堂

警國安處起訴71歲男子明提堂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12月8日)落案起訴一名71歲本地男子各一項「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罪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案件將於明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國安處12月6日在上水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該名男子。

警方提醒市民,「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七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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