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向警察防線掟水樽 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男生向警察防線掟水樽 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去年11月2日旺角爆發示威,一名中五男生涉嫌向警察防線擲水樽被捕。

經審訊後男生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罪成,今日(11月20日)在沙田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留案底。

裁判官彭亮廷指出,被告並未展露悔意,質疑他為逃避拘禁式懲罰,才接受做社會服務令,但考慮到早前已還押21天,若判更生或勞教中心,還押時間會變得過長,與罪行不成正比,故認為判社會服務令較為合適。

現年16歲的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旺角港鐵站D3出口外,向警方防線擲膠水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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