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強、葉繼歡與「屯門色魔」的公民抗命

張子強、葉繼歡與「屯門色魔」的公民抗命



左膠組織早前在港視職工會的大型集會上,未經許可以不知名團體名義擅自籌募捐款,當場被人斷正,笠水不成更受千夫所指。其實,小弟在同一集會上,亦見另一組嬂「社會主義行動」在不同地方擺街站拿簽名索籌款,於是上前質問,三兩黃毛小子支吾以對,未幾收抬走人,捐款與簽名用途下落皆不明。左膠笠水的猖獗已非今天的事,一如黃洋達及其他本土派人士所言,這些年社運組織不分大小,一見大型集會便拿出捐款箱籌錢;社民連和民間電台則特別一點,得閒無事也會上菜街向途人募捐。

面對批評,有左膠說︰「上街籌錢是公民抗命的一種。」原因是,根據法例只有登記慈善團體經社署及影視處批準後方可籌錢;或若要以小販身份籌錢,就需要繳交煩覆的文件,並且在康文署的指定地點進行,並需進行社團註冊申請。社運團體每逄大型遊行或其他時間直接上街籌錢,義工或募捐者便需面對犯法的風險,警察有權拉,法律的利刀降在頭上,風險其高云云,所以,公開上街募捐是對抗體制兼以身試法的高尚行為。

試想,若不聘用專業公司,只靠義工募捐,而且沒有實物買賣(有心的,或販賣小量T-shirt),對社運組織核心成員來說,這豈非無本生利之高收益生意?若說犯法便是公民抗命,那請問「非法募捐」的左膠,與「非法化緣」的假僧人有何分別?

左膠和假僧人一樣乞人憎的地方,是披著一副可憐樣子搵錢,轉過頭又不知將錢花到那裡去。你說搞社運要有人腳支持,可是這叫就是叫滿腔熱誠的市民,夾錢給你們這幫人「自僱」搞社運嗎?更何況,社團未經註冊,有心人隨便作個名,寫兩句行動宣言,三五成群便上借他人聲勢街籌錢,跟街邊的保藥黨有何分別?

甚麼「社會主義行動」、「華人民主書院」、「民間開放電視行動」,成立至今,你們做過甚麼?

好,就當「社運」是一份工,笠水一事講得通,請問你可交出一份收支平衡表,以及年度工作報告,詳細申述「工作」成效嗎?除一些較有規模的政黨或團體會交代收支外,其他山寨左膠團體好像隱形了。左膠的笠水和中南海高官捲走鉅款近乎一致,錢同樣跌入黑洞,不見天日。

又說上街籌款的風險,請問六四、七一、十一(or whatever)的集會中,有幾可有差人衝前「掃場」兼拉人?對,差佬有權去做,可是他們不會去做,因為風險太高。眾目睽睽下「搞」抗爭團體,公眾會放過你嗎?就連商討遊行路線時,差佬想阻止團體擺街站也不能!警方要「收你皮」,對公關形象之破壞非一隊藍帽子所能承受!半年前六四集會,學民仔被搞,陳淑莊上前叫罵營救,人群目光即指向警察,對方即刻「收水」。人潮本身,原來就是最佳的天然屏障。Technically籌款是犯法,但實際上無人敢搞你(「愛字頭」例外)。

將犯法踩界的搵食行為自比抗爭,水平之低令人窺笑。現代科學以「IQ」(Intelligence Quotient)測試人類智商,但小弟有一個問題想請問科學家,面對香港左膠的反智,有沒有單位可作準確量度?竟然自比為笠水搵食的街頭騙子,還要聲大夾惡,簡直不知所謂!若然如此,左膠不如轉行篤牛雜,至少笠水同時,既可反抗食環署發牌制度,又可滿足群眾口腹需要,一舉三得。

再延伸下去,所有犯法的人都是「公民抗命」嗎?張子強綁架富家子,難不成是對抗地產霸權?葉繼歡連環打劫六家金行,難不成是打倒金飾市場壟斷?「屯門色魔」連環強姦十數女性,難不成是現代性解放運動?熱切期待左膠進駐赤柱監獄,領導一班「抗爭志士」搞出另類社運!

延伸閱讀︰

梅里迪斯《擺街籌款 就是「公民抗命」》︰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8905

(圖片來源︰YouTube截圖,原為無綫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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