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香港電台截圖)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11月4日)通過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就此﹐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政府會盡早進行有關立法工作。至於立法過程中會否設追溯期,他稱立法過程中會聽意見。
對於人大常委通過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表示,根據《基本法》第18條,特區政府會透過合適的本地立法,以符合香港的憲制和法律制度的方式,把《國歌法》在香港實施。政府又指,在立法的過程中,會小心考慮立法會和公眾的意見。
張建宗在出席活動後表示,就人大常委的決定,政府會草擬草案,並到立法會諮詢。他強調,會盡量爭取盡早去做,過程中會根據香港的憲制、法律制度、情況去制訂有關法律。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局長何紹仁在記者會上,被問到《國歌法》在香港本地立法後的追溯期問題,何紹仁指這應由特區立法處理。張建宗被問到《國歌法》會否設追溯期時,並沒有直接回應,只稱立法過程中會聽意見。
被問到會否將《國歌法》「打尖」給立法會先審議,張建宗認為,審議需要時間,而時間不是政府可控制,而是在立法會的議程。
對於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稱,巿民聽到中國國歌奏起,就算行路時亦可能要停下,張建宗沒有否則有關講法,只稱在立法時會充分考慮實際情況。被問到會否做公眾諮詢,張建宗稱,立法會已是一個公開的途徑,政府亦會在有關委員會聽巿民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