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自治,包圍政府

社區自治,包圍政府


「城邦建國」需要中共主動給予香港真正的自治權。「直接獨立」、「歸英自治」則需要等待中共倒台才有機會成事。可是,當中共氣數未盡,殖民態度依舊,香港人處身其中,是否只能任人宰割,無力招架?不然!方志恆認為,港人仍可透過「以社區為中心」的「在地抗爭」,對政府施加壓力,從而爭取更大的自治空間。

平情而論,方氏主編的《香港革新論》傾向探討「如何在『後政改時代』繼續爭取民主自治?」,對大陸新移民來港搶奪社會資源、自由行旅客不斷在香港進行走私活動、中國劣質文化滲入香港等議題充耳不聞,不免予人「離地」的感覺。然而,書中提出「利用社區來包圍政府」的抗爭方式,這未嘗沒有半點可取之處。適值區議會選舉臨近,在建制派的蛇齋餅糉下,「傘兵」、「本土派」參選人勝出的機會可謂微乎其微。不過,未能勝出選舉不代表知名度無法因此而提高,更不代表政治理念無法因此而廣泛傳播。「傘兵」、「本土派」參選人一旦利用是次區選所贏得的知名度及支持來推動該區實行「自治」(自行料理自己的事務),此其實變相架空港共對各個社區的管治實權,方氏稱之為「在地抗爭」。

具體言之,推動社區走向「自治」又不外乎以下一些途徑:

(1) 鼓勵當地居民光顧小本經營的商戶,減少前往大型連鎖店,甚至予以抵制;

(2) 居民間的糾紛儘量不經由「差佬」處理,嘗試自行建立仲裁、調解的機制。另外,社區秩序由民間自發的組織維持,架空「差佬」;

(3) 強化鄰舍之間守望相助的精神。

細心閱讀香港歷史,上述種種無不是麥當奴(Sir Richard Graves Macdonnell)年代本地華人用以對付英治香港政府的抗爭手段 (當時,本地華人先後透過「文武廟」、更練團的成立迫使港府聽取他們的意見,甚至對他們進行「行政吸納」)。

當各個社區逐漸邁向「自治」,港共權力被架空,他朝 689 及其垃圾官僚落區,當地居民大可以不屑一顧。適逢中共崩潰的話,按照中共內部權鬥不斷,解放軍不一定支持北方匪國,而可能隨時變成效忠香港。689 因失去靠山而黯然下台,但臨時政府很大機會仍是承襲自今天的特區政府,只是上層官員可能出現若干的變動。至於其他制度、《基本法》,則暫時維持不變。如斯情況之下,港府不復仰中共的鼻息,美國又來不及出手干預,港府要維持有效管治,就不得不聽從香港人的意見,甚至要重新進行若干的「行政吸納」。這個時候,倘若各個社區越能「自治」(最好發展至港府想插手料理也無從展開),港府就越需要開出優厚的條件以進行吸納(如修改《基本法》、《公安條例》)。屆時,香港人即可以從政府手上爭取到最多的權益。方氏稱之為「利用社區來包圍政府」。

在各種救港方案尚無實現的可能之下,與其高談闊論、遊行集會、唱歌拍手掌,不如藉著區選以進行「在地抗爭」,這是比較務實、可行的一個行動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