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校內校外均不應戴口罩 教育局否認罔顧學生健康

指校內校外均不應戴口罩 教育局否認罔顧學生健康


就政府更推《禁蒙面法》,教育局向全港學校校監及校長發信,指成免誤墮法網,學生外出時不要以任何方式遮蓋臉孔,又指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一般慣常、合理做法,是不會為避免讓人認別而遮蓋臉孔。通告又指,同學們進行正常日常活動,以及與師長及同儕相處時,絕對沒有需要,亦沒有理由遮蓋臉孔,因此原則上,學生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有宗教或健康原因除外。

然而,有關函件於昨午發出之後,引來大批同學不滿,不少學生放學後隨即在區內遊行。教育局網頁今日(10月5日)上載「《禁止蒙面規例》學校信函正面睇 」文章,指教育局昨日致函全港學校校監及校長,好讓學校各持份者,包括家長留意有關事宜。然而,注意到網上其後出現不同誤解,故特意進一步解釋及澄清。

教育局首先否認是作政治施壓,局方認為有必要盡快讓學校和家長知悉有關法例及相關事宜,從而提醒學生,以免他們誤墮法網,因此即日致函全港學校,是負責任的做法,強調「政治施壓」之說是無中生有。對於被指發信是「白色恐怖」,教育局亦認為是無稽之談。

對於被指罔顧學生健康,禁在校內外戴口罩,教育局指在信中已說明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的原則,並完全理解健康原因或宗教的需要。如因健康問題(例如患上流感),或在流感高峰期避免感染,則另當別論。局方重申,遮蓋臉容不是人與人之間真誠交往的正常做法,雖然《禁止蒙面規例》並不涵蓋學校的學習活動,但教育局強調,學生亦應學習日常生活中與人相處的慣常做法。

教育局亦否認要求學校懲罰戴口罩的學生,又指信中夾附的家長回條範本僅供學校參考,旨在讓家長如常回覆學校,通知校方已閱讀有關重要通告的內容,並沒有其他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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