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令全數會員年底前遷出 愉景灣遊艇會無交代安置詳情

迫令全數會員年底前遷出 愉景灣遊艇會無交代安置詳情


日前愉景灣遊艇會會員在區內發起遊行,抗議遊艇會在未有提供安置詳情下收回泊位,令以遊艇為家的會員流離失所。

由香港興業國際旗下附屬公司擁有及管理的愉景灣遊艇會,剛於8月底發出通告指2019年初將進行大型維修及改造工程,所有會員須於會籍債券到期日(2018年12月31日)午夜12時前將遊艇及所有財物搬走,並繳清拖欠費用。有會員指遊艇會方面未有交代安置詳情,亦無提及竣工後現有會員能否續租泊位。

受影響的船主中,不少人以船為家,故要求遊艇會讓他們的船繼續停泊。其中一位船主Shirley表示,於2016年以六百多萬購入遊艇及遊艇會債劵,會方的處理方式令他們非常徬惶。遊艇會向租戶收取租金及服務費共約港幣兩萬元,當中有兩千多元屬living onboard premium(船上出航生活支援服務費用),由會方向會員提供電力、食水及排污等服務。Shirley稱,2016年與遊艇會經理磋商,對方當時指出,將於2018年底到期之會籍債券可獲續期,會所亦會稍為裝修,最多只會加租30%。

根據《商船(本地船隻)(住家船隻)規例》,任何人如要以船為居所,必須向海事處申領牌照,否則控制該船隻的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目前全港僅有四艘持牌「住家船」(licensed dwelling vessel )。而根據海事處資料,現時全港持牌住家船只得四艘,並早已不再發出新牌。

1989年成立的愉景灣遊艇會,曾發行債券,並規定只有債券持有人可申請會籍及租用遊艇泊位。據知,遊艇會曽為債券續期,並將到期日統一至2018年12月31日;目前共有兩百多艘遊艇停泊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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