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4間共享單車營辦商簽備忘錄 運輸署冀業界自律

與4間共享單車營辦商簽備忘錄 運輸署冀業界自律


運輸署今日(9月28日)公布《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守則》,並與4間共享單車營辦商,包括HobaBike、Ketch'up Bike、LocoBike及ofo,簽署《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營運備忘錄》,以推動共享單車運作的自律性和可持續發展。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指出,運輸署留意到共享單車業務發展至今,於新市鎮內最高峰使用量已達到每天接近10000人次,但同時引起了違例停泊及阻塞通道等問題。
  
在參考海外城市不同的規管模式及經驗後,運輸署基於現行的法律框架,制定《無樁式自助單車租賃業務守則》。守則着重利用資訊科技及以業界自律為本,配合相關部門監管,使營辦商能負責任、自律和可持續地營運。
  
守則主要包括以下五個範疇︰

一. 基於道路安全考慮及市區內沒有完備的單車徑及路旁單車泊位,營辦商不應在市區投放單車;
二. 透過手機應用程式主動向用戶提供適切協助,包括安全守則及防止違泊或阻塞等指示;
三. 建立有效處理查詢及投訴的服務熱線,以及回覆查詢/投訴的服務承諾;
四. 設立有效的實地巡查機制;及
五. 向政府提供營運數據作監察和分析用途。 

運輸署又表示,會在適當地點增建不少於3500個單車泊位。對於單車違例停泊黑點,政府相關部門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及進行清理。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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