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康凍結貨品價格6個月 未符合能夠量化和具透明度原則

惠康凍結貨品價格6個月 未符合能夠量化和具透明度原則


就兩間連鎖超級市場惠康和百佳在「保就業」計劃第二期下獲批的回饋方案,政府發言人今日(9月27日)再次表明,兩間連鎖超級市場提交的回饋方案必須符合三項原則,包括(一)回饋金額不應少於其在「保就業」第二期計劃下獲批的工資補貼額50%;(二)回饋計劃下的措施必須能夠量化、具透明度,亦須屬兩間連鎖超級市場平常提供優惠以外的措施;以及(三)受惠對象應主要為弱勢社群、其次為顧客和其公司前線員工。惠贈弱勢社群的金額比例不能少於基本回饋金額的50%,而惠及員工的金額比例則不能多於基本回饋金額的10%。

發言人表示,就上述第二項原則而言,在考慮社會各界的意見後,向兩間超級市場表明不支持向顧客提供折扣(包括減價、凍價等與貨品價格掛鈎的措施)作為回饋市民的方法,因為政府以至市民難以時刻監察超市貨品價格,而因應回饋方案提供的折扣亦難以與兩間連鎖超級市場平常提供的優惠作區分,以至未能量化回饋措施,亦令回饋方案欠透明度。因此,政府批准兩間機構的回饋方案並不包括任何折扣安排。

惠康和百佳在第二期計劃所得的工資補貼分別為1億8,450萬元和1億6,196萬元,按上述第一項原則,它們的基本回饋金額不應少於9,225萬元和8,098萬元。現時惠康和百佳的回饋計劃涉及的金額分別為1億元及8,100萬元,分別佔所獲工資補貼金額的54%及50%。

發言人表示,惠康獲批的回饋計劃措施中,九成的基本回饋金額是惠贈弱勢社群的現金券、餐券及配對捐款,一成則為提供予前線員工的獎勵(惠康另在基本回饋金額以外提高給予前線員工的獎勵金額)。至於惠康凍結貨品價格六個月的措施,基於上述原因未能符合上文第二項原則(即措施必須能夠量化和具透明度),當局早前已知會惠康此項措施不能納入回饋計劃之內,而惠康提供的1億元回饋計劃亦不包括此項安排。不過,政府歡迎惠康在獲批的回饋計劃之上,為顧客推出額外的優惠措施。

至於百佳獲批的回饋計劃,基本回饋金額(8,098萬元)當中50.5%是惠贈弱勢社群的現金食物券、39.5%是贈予市民的現金券,及10%是給予前線員工的獎勵。由於贈予市民的現金券能符合上述第二項原則(即措施必須能夠量化和具透明度),因此,政府同意把有關措施納入回饋計劃。至於百佳提出以抽獎形式派發現金券,當局已提醒有關超級市場在執行時必須符合相關法例。

政府已要求兩間超級市場在適當時候公開受惠機構名單、受惠人士數目和所涉金額,讓公眾監察。兩間連鎖超級市場的所有基本回饋方案須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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