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賢學思政」發言人黃沅琳被捕,今日(9月23日)她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2及23條「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將與另一宗涉及「賢學思政」三名成員王逸戰、陳枳森、朱慧盈的案件,一同轉介到區域法院審理。
被告申請保釋,但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兼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須還押至11月3日再訊,法庭屆時會進行轉介區院程序。
案情指,19歲被告於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在香港與「賢學思政」三名成員及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案件編號:WKCC383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