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警察不會是示威者的朋友

為何警察不會是示威者的朋友

這幾天,在熱血時報不難看見源源不絕的警察暴力:叉頸、壓欄、非禮、禁錮、屈手、按穴。每一樣都令人覺得觸目驚心。也許是時候承認,其實現在的警察已經不是以前除暴安良的警察了。 

我知道,我這樣說完又會有人跳出來對我說,小妤你太武斷了。警察也是身不由己的,他們也是收ORDER做野,呢個係佢地的職責,係高官令警民關係變得惡劣,警察和市民並不是對立的。 

曾經,我也迷信過發生在2014年4月,法蘭克福兩萬人示威反對歐盟歐元危機對策的遊行,警察與示威者一同前進的畫面會在香港發生。我也曾告訴過自己,警察先生也是香港人,只要我們不先去挑釁他們,他們就不會為難我們的,畢竟他們是香港警察,「大家都是香港人」阿! 

我一直這樣子迷信着,因此我無法理解為何黃洋達只是出現說了兩句話就會被抓,不願意相信男警會惡意非禮示威者-即使我知道這是事實-直到前幾天我看了一部舊電影,叫 <10億懸賞追殺令>(日譯:藁の楯),我才明白,我一直以來對警察的想法果然還是太天真了。 

劇情是有一個人渣(清丸)虐殺了一個富商七歲的孫女,富商於是懸紅買起那變態殺手的命 - 誰殺了那人渣,誰就可以得到10億的獎金,即使行兇失敗,富商也會給予一億作為獎勵。全國人民因而對疑犯展開瘋狂的追殺行動,以男主角銘苅和女主角白岩為首的5名特警奉命沿途保護清丸由福岡押送到東京受審。 

問題來了。先不管只要殺了清丸就可以得到10億的巨款的這個因素,但清丸是個泯滅人性的變態性罪犯,他已經前後虐殺了兩名小女孩,像這種人,警察是不是還應該去保護他?明知道這個變態人渣被殺死是罪有應得的,但上頭的任務發下來了,警察要去為這個人渣當肉盾。他們是不是就只能接受?是不是就因為這是「分配給你的工作」,就足以令警察變成沒有思想和情感的機器? 

女主角也有迷惑過,他們做的到底是對還是錯的?但被男主的回答給說服了。「上頭要我保護誰,我就保護誰。這是我們的工作。」就是這一句,就讓女主角屈服了。她甚至用同樣的話去反駁其他質疑任務的成員。 

但不是每一個都和男女主角一樣淡定的。一行五人中,有一個比較年輕的警員,他對此任務是很不滿的,因為他親眼見過小女孩可憐的屍體,他對清丸是深惡痛絕。在途中他也有對清丸出手的衝動,但女主當時踏前一步護着清丸,冷冷地叫他「退下」時,他就順從了。即使他對保護的對象有再多的不滿,即使他到死之前也是在問「到底為什麼我們要保護這個人渣」,但在黑社會衝進來想殺清丸時,他仍然會選擇舉鎗還擊。 

一個人為了完成任務可以去到幾盡?在電影中有這麼兩段劇情描寫男主角的:

接下任務後,男主角就和女主角說,其餘的兩名警視沒有任何押送犯人的經驗,別旨望他們,不過緊急情況下他們兩人倒可以用作擋箭牌。 

然後是在年輕的那位警視因為保護清丸而被鎗殺後,一名因負債纍纍而走投無路的企業主管劫持了一名女童,以作為換取自己殺死清丸領取賞金的籌碼。當時男主角和另一位非警視廳的警視走出車廂看見這情況,該名警視想要救女童,但男主角只是淡淡地對他說,「這不是我們的工作。」就走回車廂。 

日本人對此有一個很生動的描述,叫「滅私奉公」。簡單點講就是「去人性化」。大家來看看在香港,每個警察宣誓就職的誓言: 

本人(姓名),謹以至誠作出宣言(或,謹向全能之主發誓),本人會竭誠依法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效力為警務人員,遵從、支持及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以不畏懼、不徇私、不對他人懷惡意、不敵視他人及忠誠、努力的態度行使職權,執行職務,並且毫不懷疑地服從上級長官的一切合法命令。 

不要被網上那些所謂「警察良心」或是那些「警察其實也是支持示威者的理念的」的那些勵志的故事騙倒了。為什麼?讓我們再回來看看那位「盡忠職守」的男主角。 

在以上的兩個情節,可以看見男主角是完完全全的對任務盡忠。你以為男主角對清丸無感嗎?不。劇情有交代過,其實男主角才是最憎恨這個毫無悔意的人渣的人,因為他的太太,就是被像清丸這種不知悔改的人所害死的。他亦不只一次說過,如果他不是警察,他早就殺了這個人渣千萬次了 -- 但他是警察,所以他要對任務盡忠。 

所以即使他對要保護的對象有再多的恨意,有再多的不滿,即使親眼目睹清丸開鎗殺害拼命保護他的女主角,但在清丸有危險時,他仍然會選擇在警車上為其檔子彈。

我不是在批評警察對工作盡忠,也不是在鼓吹警察違抗命令知法犯法。以暴易暴是否合理,這也不是三言兩語可以定案的。我不否認有某些警察是仇恨示威者,認為示威者是暴民,認為自己「教訓」示威者是正義之舉。但問題是,即使警察對示威者無感,甚至知道自己是在助紂為虐,心中其實也同意違反命令才是正確的選擇……但即使他們對正在保護的人物/政權深惡痛絕,他們也是會選擇「毫不懷疑地服從上級長官的一切合法命令」。

你以為警察會因為你用心良苦的勸導而軟化,會因為你聲稱的「和平抗命」而手下留情嗎?少年,你太年輕了。即使是網絡上那些自稱「人在曹營心在漢」的警察,到他們真正收到任務要捉拿示威者時,他們仍然會選擇站在警察和權貴(他們誓言中盡忠的對象)的一邊的。所謂的「一厘米的主權」,在防暴警察身上是沒有任何作用的。因為在真正執行任務時,「思考」是不被容許存在的。

因為這是別人,或是社會加諸於其身上的道德規範。這些規條限制了有些事情你不可以做。

一般市民的規範,可能是法律,如果我做了這件事會有法律後果,我無法承擔這後果,所以我選擇不做。可能是個人的榮辱,我如果做了這件事會導致我面子有損,所以我選擇不做。可能是我不做這件事後會良心不安,所以我去做。 

而對警察而言,他的制服,上頭的命令,限制了他們屬於「人」的那方面,規範了他們分辨和思考的能力。(至於為什麼警察-或是「人」-在面對強權的不合理要求時往往傾向「服從」而非「反抗」,因字數所限,下篇再詳述。) 

君不見台灣反服貿時,「辛苦了」「謝謝你們陪我們熬夜」「請和我們一起守護台灣」的便利貼貼滿了警車,佔領行政院的是手無寸鐵的學生,被驅散時示威者也只是躺下沒有反抗,但結果到場鎮壓,全副武裝的防暴警察可沒少打示威者。示威者有被用盾牌剁腳的,有被毆至頭破血流的,有當場被毆打至抽搐昏厥的,已經有前車之鑑,為什麼人類總是要犯上同樣的錯誤? 

當然,我最後也要澄清一點,我這篇文的原意只是想提醒參與示威的各位要注意安全,不要以為自己手無寸鐵或是沒有挑釁警察就鬆懈,因為警察和示威者的立場從來就是對立的。 

我也不是鼓吹任何人仇視警察,也不是認為見到警察應該對他們破口大罵。我只是單純地指出一個事實,警察和示威者的對立,本來就是人之常情。真的想要抗爭的話,是不能對警察存有任何的僥倖的。既然雙方本場從來就是不同的,真的無謂再欺騙自己,警察也許會倒戈,變成示威者的同伴或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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