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今日(9月15日)發稿提醒市民,在康文署轄下場地必須遵守「限聚令」及「口罩令」,同時切勿煲蠟或放孔明燈,並須保持地方整齊清潔,否則最高罰款港幣兩千及監禁十四日。
康文署將於9月21日及22日(中秋節正日及翌日)派員巡邏,對違規、亂拋垃圾、煲蠟、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的人執法。署方又指,市民若發現在康文署場地有煲蠟、放孔明燈個案或其他違例情況,可致電康文署熱線電話24145555。
發言人呼籲市民在中秋節假日期間到署邊轄下場地時,必須遵守有關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法例指定人數的羣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規例,以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