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9月4日發表新聞公布,聲稱根據局方的意見調查結果,市民對節目出現「植入式廣告」不反感,因此可以檢討現時規管制度,放寬規定讓免費電視的節目加入「植入式廣告」。通訊局將制訂建議,並邀請有關持牌機構參與檢討,以及進行公眾諮詢。
通訊局聲稱委託一家獨立意見調查公司進行調查,2017年2月中至6月底訪問逾1千5百人,並於2017年舉辦了六場專題小組討論會,四場參加者為公眾人士,一場為志願參與電視及電台廣播諮詢計劃的市民,一場為任職創意產業及媒體界的人士。
通訊局在公布中聲稱,根據收集的意見「香港觀眾普遍對免費電視節目服務中出現的植入式廣告不覺得反感」,認為放寬規管植入式廣告能「提升免費電視服務的競爭力,促進業界的整體發展」,因此認為有理據放寬業務守則中對植入式廣告的規定和限制。
不過新聞公布中亦有提及,現時香港規管植入式廣告的基本原則與海外主要地區相若,如要求廣告與節目必須明確分開,規定某些類型的節目不能植入廣告,及不能在節目中直接推銷產品和服務,並要避免影響節目的完整性和觀賞樂趣等。
無綫電視於2015年年底,在一個綜藝節目播放藝人吃炸雞的環節,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無綫違反業務守則並罰款十五萬,但無綫電視認為裁決不公,為此入稟司法覆核。
(圖片來源:無綫電視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