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頴匡提選舉呈請 高院完成聆訊押後裁決

劉頴匡提選舉呈請 高院完成聆訊押後裁決


曾報名去年3月立法會新界東地區補選的劉頴匡,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去年5月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高等法院今早已完成聆訊,案件將押後裁決。 

劉頴匡表示,選舉呈請提出至今,歷時逾一年。他感謝律師團隊過去長時間的努力,為捍衛港人未來長遠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而戰。他不評論呈請勝訴機會,但即使選舉呈請得直,他認為都只能對現時殘缺的選舉制度小修小補。 

該次311新界東補選,勝出者為新民主同盟的范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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