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德福廣場非法集結罪成 3人判囚4人判社會服務令

19年德福廣場非法集結罪成 3人判囚4人判社會服務令


七名男女被控於2019年12月在九龍灣參與非法集結,所有人早前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其中四人今日(8月27日)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兩人被判監四星期,另有一人判囚四個月。

裁判官莫子聰表示,呈堂片段拍攝到其中一名被告望着手提電話及使用大聲公。辯方強調無證據顯示被告當時正在讀稿,亦無證據證明他有份策劃事件,建議法庭不要循這個方向思考。

裁判官稱,雖然沒有證據顯示這名被告有份策劃行動,但明顯是領頭角色,而且做足準備,故決定判監囚個月,其中一個月與另一宗已被定罪的示威案件同期執行。辯方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獲裁判官批准。

至於另外六名被告當中,四名20歲或以下的被告被判最高時數的社會服務令,另外兩名被告則被判囚四星期。裁判官指當日被告呼叫的口號有詛咒成分,即使沒有發生暴力或肢體衝突,案情亦不輕微。

案情指2019年12月25日網民在多區發起行動,當日有示威者在九龍灣德福廣場內游走唱歌,警方到場後拘捕多人,其中四男三女被控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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