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警處理被拘病人手法存疑點算? 醫管局教醫護可向警方反映

對警處理被拘病人手法存疑點算? 醫管局教醫護可向警方反映

近日連串社會行動,有多名示威者受傷送院,再加上有警員涉嫌在北區醫院虐打被捕人士,被拘留病人權益備受關注。近日,醫管局就出了一個小錦囊,提醒醫護處理「被警方拘留病人」的疑問。

網上流傳四幅小錦囊圖片,不乏令人質疑的內容,其中「圖1」就提到「醫護人員若對警察處理被拘留病人的手法有疑問,尤其是影響臨床治療,可以向警方反映或商討。如有問題,可訪過部門主管向警方進一步跟進」。

「圖3」就指「警察有權限制被拘留人士的對外通訊。醫護人員若未得警察同意下致電家人,有可能要負上刑事責任」。

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就批評,小錦囊列出的四點,驟眼看上去,以為是提醒醫護保障病人的權利及私隱,實際上卻是縱容警方濫權,是對警權張狂的妥協。例如「圖1」叫醫護就警方處理有疑問,去向警方反映,鄭松泰認為是廢話,屬「自己查自己」,完全無第三方作公正,亦無法制衡警權。

對於「圖3」聲稱「醫護人員若未得警察同意下致電家人,有可能要負上刑事責任」,鄭松泰表示,根據《警察通例》及基本法,被拘捕人士有其權利聯絡家人及尋求法律援助,不能完全限制其通訊權利;更何況,醫護需要聯絡病人的家人,在醫療上有需要時便會做,並不需要如圖中所列「恐嚇」醫護。因為這是個人權利,不是警察「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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