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8月18日)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見記者,指今晨拘捕的4名學大學生乃7月7日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緊急會議的與會者,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第27條,干犯宣揚恐怖活動罪。
當日開會前,所有與會者向7月1日襲警後自殺的「孤狼」默哀,又通過動議深切哀悼和感激「孤狼」。
他批評當日的動議令人咋舌,內容合理化、美化、光榮化恐怖主義以及無差別襲擊,鼓勵做自殺行為,完全不乎合社會道德標準。有關組織在通過動議後,亦急不及待透過網上直播以及兩個學生會屬下的社交平台對外發放,已經構成案件所需要的元素。
他認為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雖然撤回動議,但執法者選擇不多,有人犯法便要處理,如果見到犯法不執法便是瀆職。有記者問及2019年7月21日元朗白衣人事件的處理方式,他不予置評。
至於被捕學生在會議中講出對事件及政治的看法及要求,李桂華說大家並非不可談論事件及悼念死者,但若在過程中藉機宣揚恐怖主義,包括讚揚疑兇、形容對方是勇士、有勇氣、貢獻社會等,就很可能違法。
李桂華未有為事件定性為恐怖襲擊,但援引外國法例,指英法都是以反恐條例處理。他指出,七一襲警案發生後,港府多名官員指事件可能是恐襲,市民應該有意識,案件可能是恐襲。
(圖片來源:熱血時報編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