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通過 修改國旗國徽國歌使用保護法案

澳門立法會通過 修改國旗國徽國歌使用保護法案


澳門立法會今日(8月13日)通過修改《國旗、國徵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法案,如果在公開場合篡改國歌歌詞或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入獄3年。

法案以27票贊成、2票反對、2票棄權獲通過。法案訂定奏唱國歌的場合、禁止國歌使用於某些商業或其他不適當用途、訂定國歌奏唱的形式和禮儀、調整侮辱國歌的犯罪行為、增加違反「國歌奏唱的形式和禮儀」的處罰規定、訂定在重大慶典和節日播放國歌等。

修例之後,會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及可要求新聞媒體宣傳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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