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樂基事件與泛民左膠思維遺毒

陳樂基事件與泛民左膠思維遺毒


一石激起千重浪,一篇「陳樂基殺死了《月半小夜曲》」竟然引來過百留言爭論。力撐《中國好樂音》參賽者、來自香港的陳樂基的論點,不外乎「佢喺大陸節目唱廣東歌反攻大陸」、「你聽下人哋平日啲歌先有資格評論啦」、「乜你自己又唱得好好咩,憑乜嘢批評人?」,亦有人指參賽者因為「唱咗好多年歌,好有 heart 搞音樂」就已經值得攞滿分,更有人無限上綱指責「本土派都唔撐香港音樂」,揶揄《熱血時報》已經得罪全港 band 界。當然,最最常見的支持留言主要圍繞著藝術是主觀的,「邊個話只可以得一種演繹方法咁死板」、「呢個係另一種表現方法」、「佢唱出另一種感覺」、「沒有墨守成規,是創意和唱功的表現」……

看過留言後,筆者只為梁逸峰同學感到不值。如果以上關於「另一種表現方法 = 創意和唱功」或者「唔一定要根據歌詞意思嚟決定唱法」等論點是說得通的話,為甚麼梁同學那「特別的朗誦技巧」會被人瘋狂轉發恥笑?他不也是沒有墨守成規,沒有死板地只用固有的演繹方法,為唐詩朗誦注入新元素、新感覺,是創意和朗誦功力的表現?

從陳樂基一事可以看出,泛民和左膠思維對香港人遺害之深,遠超想像。這些思維,可簡單概括為以下三點:

1. 資格論:正如陳樂基的支持者認為「唱歌要唱得好好聽先可以批評人」和「人地唱咗好多年架啦」,泛民和左膠最喜歡質問人「你哋又冇瞓過街,又冇俾差人拉過,有乜資格出聲?」或者「我當年一早已經出嚟抗争,你都唔知喺邊」,後來居上者被視為抽水、搶光環,只論資排輩,不論客觀結果──例如泛民左膠瞓了這麼多次街,默站集會和理非非這麼久,香港民主有何寸進?

2. 自我感覺良好 = 有表現:陳樂基的支持者指因為陳「好有 heart,好畀心機」就代表其表現值滿分,泛民和左膠也只追求「自我感覺良好」,認為「大家肯出嚟,對香港咁有 heart,好感動,畀啲掌聲 honour 返自己」,只要「自己覺得自己已經做咗嘢」,就代表已經「階段性勝利」,已經「抵讚」。情況就如一個學生氣沖沖地質問老師為何他測驗不及格,認為因為自己「好有 heart,好畀心機」讀書,不論其答案對錯,都應該拿滿分。

3. 相對主義:泛民和左膠的理論核心,就是「換個角度看」。「相對主義」認為這個世界沒有絕對標凖,沒有絕對的對與錯、美與醜、悅耳與難聽。所有事都可以有不同的演繹方法,「不同」是多元、創意、跳出框框的表現。既然所有事都是主觀的,無絕對準則可以論斷一件事,那就代表原則、堅持和底缐根本不存在,甚麼也沒所謂,anything goes,任何角度看一件事都是正確的,任何事都應該被包容。這難怪現在嗌歌代表實力,亂唱代表進步,唱歌也不需要講求歌詞和演繹方法相互配合,所以把 「仍然聽見小提琴,如泣似訴再挑逗」的一首小夜曲(英文名稱是「Serenade」,字源來自意大利文「Sereno」,意指平靜祥和,Serenade 是在晚上對愛人唱的歌)唱至聲嘶力竭也只是創意的表現。那換個角度看,陸客只穿個胸圍便去公眾泳池游泳是「文化差異」,隨地大小二便是「不墨守成規,跳出廁所的框框,對自由的追求」,拖篋走水貨也只是創意搵食的一種方式,沒有誰比誰更高尚。

香港人,究竟有沒有底線,有沒有對原則的堅持,有沒有「好就是好,壞就是壞,不可能換個角度看」的意志?沒有的話,難怪有沒有普選、選舉究竟是否符合普選定義,也沒有甚麼所謂。不理會事情的本質,不求客觀成果,單憑感覺出發,只要「覺得 ok」,換個角度,甚麼也可包容。我不知道陳樂基是否真的殺死了《月半小夜曲》,但我知道,香港人的犬儒鄉愿,殺死了香港。


(YouTube 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