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發現煙霧彈案提堂 23歲被告保釋被拒10月再訊

天水圍發現煙霧彈案提堂 23歲被告保釋被拒10月再訊


警方日前搜查天水圍天瑞邨一個單位,稱檢獲約30枚已製成及半製成煙霧彈,其中一名被捕的23歲姓盧男子,被控一項藏有炸藥罪,案件今早(8月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8星期,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後到10月3日,轉到屯門法院再訊。

裁判官認為被告有重犯機會,故不批准辯方申請保釋,被告要還押看管。

控罪指,被告於本年8月1日在天水圍天瑞邨瑞滿樓一個單位,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某些爆炸品,即硝酸鉀和糖。

警方在行動中,於單位內拘捕1男2女,介乎23至47歲,兩名被捕女子獲准保釋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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