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警員開槍案首名被捕男子提堂 或被加控襲警及危駕

屯門警員開槍案首名被捕男子提堂 或被加控襲警及危駕



7月31日晚在屯門青海圍發生的警員開槍案,當晚腳部中槍,自行到醫院求醫時被捕的24歲男子,被落案控以一項刑事毀壞罪,今日(8月3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到下月28日續審,被告不准保釋。

24歲被告朱揚正被控於7月31日晚上,在青海圍置樂花園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一輛中型貨車。

控方透露,被告或被加控危險駕駛及襲警罪。

事發於7月31日,當時警方於青海圍18號進行反罪惡行動期間,發現一名男子以磚頭毀壞一輛重型貨車,警員嘗試上前拘捕時遇到反抗,男子其後登上私家車逃走。警員嘗試截停該輛私家車時,男子企圖駕駛車輛撞向一名警務人員,警員向車上兩名男子發出口頭警告不果後,向他們共開了兩槍,該私家車事後沿青山公路往三聖邨方向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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