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行山杖揮警兼藏鐳射筆 22歲男子認暴動罪判囚33個月

涉行山杖揮警兼藏鐳射筆 22歲男子認暴動罪判囚33個月


2019年9月29日,有示威者於銅鑼灣聚集,一名22歲男子涉嫌以行山杖揮向警員頭部,並被搜出攜有鐳射筆、噴漆及對講機等物品。

被告早前承認「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四項罪名,今日(7月3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33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相信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雖關心香港卻用錯方法表達,為此要付上沉重代價。

案件編號:DCCC3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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