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而家爭取佔中,定係公民提名呀?

大佬,而家爭取佔中,定係公民提名呀?


話說反佔中簽名舉行如火如荼,兩日便招到幾十萬的支持。筆者身邊亦不乏親朋戚友響應,其理由很簡單:「佔中破壞香港法治,阻人生活,梗係要反對啦!」縱然筆者亦有聽過關於佔中的論述,但圍繞的往往卻是公民抗命的合理性,而忽略了公民提名的必要性。在此筆者不得不問:究竟佔中的主體,是抗爭,還是公提?

強大的挑戰者──保普選反佔中活動

在佔中團體一味強調佔中是「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時候,反佔中活動已挾著以下四個優勢向佔中作出挑戰:

一)目的:活動旨在摧毀佔中而非建立新觀點,故此只需支持人數上擊倒佔中,又或借可信性問題與舉辦方式相似的佔中公投「攬炒」,活動便算完滿結束。

二)論述:雖然反佔中的論述未有解釋其「普選」的内容,但以「反暴力,爭普選」作為簽名主體絕對比「和平,理性,非暴力,公民爭名爭普選」更符合香港人熱愛規矩的囗味。

三)對象:簽名看不分國藉,年齡,身份,以全球人囗作為基數的反佔中,其支持者必超以香港成年人為基數的佔中。

四)資源:在建制派、商界支持下,大量的人力物力必然有助反佔中在地區上的宣傳,爭取支持。

不得不說,反佔中有效針對公民抗命就是犯法,以及妨礙市民生活兩點,有效放大沉默一群對佔中的不滿,可見反佔中活動必然是以擊倒佔中公投落幕。

置諸死地而後生是佔中唯一的出路

截至現時為止,佔中組織一直都只是針對反佔中活動的可信性提出質疑。可是「抹黑他人還不了自己的清白」,而他們的指摘甚至可套用回自己身上,再加上「黎智英課水佔中事件」,佔中活動的公信力已受到重大的打擊,瀕臨身敗名裂的邊緣。

筆者認為佔中團體為課水作出解釋只是下策,唯有整頓架構及論述,佔中才有一線生機。在架構上,受到金錢捐獻的政黨及個人必需退居二線,將權力下放於學生組織,維持素人主導的運作模式。而論述上,一方面要為佔中三軌方案作出正式的提名定論:公民提名必不可小;另一方面將政改焦點放回公民提名的必要上,而非公民抗命的合理性,反佔中的質疑,又或是佔中公投的可信性上。若果政黨仍為佔中的「龍頭」虛名而不顧大局,佔中誓必消耗民氣,借李柱銘先生的講法:「這做法對共產黨完全有利。」

講到底,我們都係要靠自己

話說回來,相信不少人也跟筆者一樣,早已對佔中死心。求人不如求己,爭取公民提名還是得靠我們自己。筆者認為現時公提派缺乏的是社會主流對公民提名的重視性,適逢反佔中活動引起了一群平日少留意政治的公民,他們對政改一知半解,只因「反暴力反佔中」而投入了普選風雲,與其就公民抗命的合理性進行辯論,我們倒不如藉這個機會引導他們理解公民提名在普選裏的必要性,增加社會對政府要求公提的壓力更好。

以筆者的角度來說,一個普選制度裏,提名權是遠遠凌駕於被選舉權和投票權的,公民在成為候選人,或選擇候選人之前,都必先經過提名。換句話說,提名權就是普選制度裏賦予政府權力的核心,當提名權落在提名委員會上時,政府便只需要對該會而非香港選民負責,亦即是說下屆政府的資源將會傾斜於利益階級,對普通市民百而無一利。總的來說,沒有公民提名,寧願原地踏步,也不要走入歪路,讓政府繼立法會正式成為共匪及權貴操控香港的工具。

沒有論述在背後支持,示威抗爭甚麼都不是。當抗爭蓋過訴求成為了論述的主體,大眾便會將焦點放於違法性的問題上,最終導致焦點模糊,損耗民氣。因此,作為本土派,我們必須將論述內客投放於公民提名上;抗爭則最好實踐在行動上,而不是掛在咀邊。

最後,若大家對抗爭、論述的討論上有興趣,筆者在此向各位推薦《笑死朕》第21集:「人民力量」散水事件/抗爭與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