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媽媽平等機會權益的曙光

母乳媽媽平等機會權益的曙光


7月8日,平機會推出首次歧視條例檢討諮詢,一向關注社會議題的筆者當然不會錯過這份諮詢文件,立即下載來看看。

對於筆者最切身的,當然是找找有沒有與母乳媽媽有關的內容。快速搜尋了一遍,僅僅找到這部份:

目前《性別歧視條例》無明確指明餵哺母乳的女性可得到保障,免受歧視。不過,有關情況可能可根據《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提出申索,因為餵哺母乳可看成照顧直系家庭成員,即有血緣的兒子或女兒的責任。平機會收到不少關於餵哺母乳的投訴,並已引用《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的條文成功調停投訴。

在澳洲,法例明確保障餵哺母乳的女性免受歧視。在英國《2010 年平等法案》清楚列明,關於生育孩子和分娩的歧視,包括基於女性餵哺母乳而作出的歧視。

平機會認為為清晰起見,應指明家庭崗位的定義包括餵哺母乳的女性。

諮詢問題 10: 

你認為應否指明家庭崗位的定義包括餵哺母乳的女性?

雖然百多頁的諮詢文件中,只有短短數段提及母乳媽媽的權益,不過,對於一眾母乳媽媽來說,總比沒有的好。

細看平機會的諮詢文件,原來平機會要經過一個「定義新特徵」的過程,為一些現時未受保障的特徵諮詢是否納入歧視條例,才會進一步推行立法的諮詢。所以,在這份諮詢文件七十七條諮詢問題中,就只有一條「阿媽係咪女人」與母乳媽媽有關的問題。

然而,這條「阿媽係咪女人」的問題,對於日後立法保障母乳媽媽相當重要。目前,香港的歧視條例落後於其他先進國家,母乳媽媽於日常生活中遇上差別待遇或被侮辱的情況,只能間接從《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或《性別歧視條例》尋求平權途徑,卻因為條例中並沒有定明如何保障母乳媽媽,不少個案並沒有被平機會受理。

讓筆者舉一個真實個案為例,一位母乳媽媽於產假後復工,需要於工作時間泵奶,卻因此被其上司誤會而認為她因此影響工作表現,被要求停止於工作時間泵奶;事實上,該位母乳媽媽的業績與其他同事沒甚相差,而其他同事亦有於工作時間「放煙 break」,該位母乳媽媽只是希望有同等的休息權利,履行自己身為母親的天職,為自己的寶寶準備奶糧。可是,當該母乳媽媽向平機會求助時,獲平機會的專員告知其個案被受理的機會不大,原因是她是「在工作時間做私人的事」。

以上個案,便是現時歧視條例不足的經典例子,明明其他同事都可享有小休時間「放煙 break」,但該母乳媽媽卻不能享有這小休時間,這明顯是一種差別待遇;再者,多個先進國家,例如澳洲、英國、台灣等等,都有明文條例規定公司機構必須提供合理的空間予母乳媽媽員工泵奶。

另一個真實個案,一位母乳媽媽於某次家庭聚會上,因為當場為她的寶寶餵哺母乳而被其親戚侮辱,那個親戚不單止說了很多侮辱說話,更把一叠銀紙擲向她,叫她給那位親戚吸啜她的母乳。這類個案,理應受到《性別歧視條例》保障,可向平機會投訴有人向她作出性騷擾;但如果像五月時全城熱話的巴士哺乳照片事件,有母乳媽媽被侮辱,《性別歧視條例》便未必可以保障母乳媽媽的權益。

《性別歧視條例》中還有一部份是保障懷孕婦女免受歧視,該條例保障婦女由懷孕至分娩這段期間,免受差別待遇;可是,該條例並沒有定明保障分娩後復工的在職媽媽,雖然法院一般都會把這兩段期間納入保障,但目前只保障與懷孕有因果關係的個案,由餵哺母乳引起的歧視個案仍然未能完全受到保障。

平機會成立已經十七載,至今才為母乳媽媽平等權益提出第一個諮詢,筆者看到爭取母乳媽媽平權的道路還很漫長,在此呼籲香港各界支持我們,並且將我們的訴求傳播給你的上司、老闆、總部,讓香港的文化與法例與時並進,成為一個真真正正的先進城市。


(圖片來源:Duncan Chen via Flic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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