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2日,大批示威者在中環「和你Lunch」,一名31歲男子因參與暴動、使用蒙面物品及管有一支噴漆被捕。
被告早前承認「暴動」、「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共3項控罪,今天(7月2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30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事件令金融商業中心區的交通癱瘓長達3小時,而且有示威者投擲汽油彈及使用易燃液體,有機會傷及在附近採訪的記者,案情嚴重。雖然被告的參與不涉及暴力,但他與激進示威者在一起,代表他認同相關行為,刑罰須具阻嚇性。
31歲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參與暴動,使用一個口罩及管有一支噴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