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培訓港人醫生 在港公營機構入職5年可申請註冊

非本地培訓港人醫生 在港公營機構入職5年可申請註冊



政府提出修例,放寬非本地培訓醫生在港註冊。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午(5月18日)見記者,公布詳情。她說,持有非本地醫學資格、並在頒授醫學院所在地為註冊醫生的香港永久居民,於香港公營機構擔任全職醫生至少5年,表現滿意稱職者,可申請成為本港正式註冊醫生。 
 
當局又建議新增法定的特別註冊委員會,以制定認可的醫學資格名單,成員包括政府、醫管局、醫委會、醫專等代表,但未有涵蓋病人組織、前線醫生及消費者代表。

《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星期五(5月21日)刊憲,並於6月2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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