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400元月餅券圖換考車及格 53歲女子認罪還押候判

以400元月餅券圖換考車及格 53歲女子認罪還押候判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在私家車駕駛考試的泊位試中犯錯後,圖以一張價值逾400元的月餅券行賄運輸署考牌官,以換取考試及格。被告今日(5月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李正春,54歲,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將案件押後至5月16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3年9月14日,即臨近中秋節前,到香港駕駛學院(沙田)內的駕駛考試中心參加私家車駕駛考試,一名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獲隨機指派主考。
  
被告在考泊位試時犯下嚴重錯誤,把部分車身泊在指定泊位界線以外後,兩次向該考牌主任提供一張價值逾400元的月餅券,圖換取駕駛考試合格。
  
由於被告考試時犯下嚴重錯誤,考牌主任最終評予被告考試不合格,並在考試紀錄中附上貪污備註,及向運輸署匯報事件。廉署同日接獲運輸署轉介的貪污投訴後,到駕駛考試中心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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