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漁護署今日(5月12日)控告1名本地船長及5名內地過港漁工,涉嫌在蒲台附近水域一艘本地船隻上使用蛇籠捕魚。
漁護署近日留意到香港東南面水域有船隻非法使用蛇籠捕魚,遂與警方在昨日於上述水域採取聯合執法行動。行動期間,警方人員於上午約10時截停一艘涉嫌使用蛇籠捕魚的本地船隻進行調查,漁護署人員從船上檢取一批捕魚工具,包括蛇籠和絞轆。
經調查後,該6名人士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已被落案控告,案件將於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本地漁船登記證明書有關浸籠部分的登記條件亦指明任何摺疊式浸籠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另一浸籠連接,或其任何一面伸展後的長度不得超過5米。因此,使用蛇籠捕魚亦屬違法。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