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男子藏有鐳射筆判監6個月

24歲男子藏有鐳射筆判監6個月


2019年12月24日,一名24歲男子於灣仔被搜出鐳射筆等物品,因而被捕。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今日(5月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

裁判官指,雖然涉案鐳射筆未被使用,但被告無合理辯解帶備鐳射筆、戰術板等到場,明顯有計劃犯案。加上被告沒有悔意,法庭判刑時亦需考慮到潛在風險,故裁定被告即時監禁6個月。

24歲被告被控於2019年12月24日,在灣仔皇后大道東及正義道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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