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不足一個月前通過「反假新聞法」,不久即發生首個引用此法例判刑的案例。犯人被指在YouTube散佈不實陳述,被法院判處監禁一個月。
據《衛報》報道,案中46歲被告Salah Salem Saleh Sulaiman是丹麥籍也門裔遊客,被馬來西亞檢察方指在4月21日透過YouTube影片散播假新聞,訛稱警方在吉隆坡一宗巴勒斯坦講師被槍擊案中,花了50分鐘才到達現場,而警方則表示當日只用了8分鐘便抵達現場。Sulaiman在兩日後迅即被捕,被指在影片陳述失實,違犯了月前通過的「反假新聞法」。
Sulaiman昨日(4月30日)在無律師代表下出庭承認控罪,指影片是在自己「一時氣憤」下錄製上載,無心傷害他人,並在庭上向馬來西亞所有人及警方致歉。最終Sulaiman被判罰款1萬令吉(約20000港元),但由於他無力支付罰款,改為判監1個月。
馬來西亞是少數有立法對付假新聞傳播的國家,法例的最高刑罰為監禁六年及罰款50萬令吉(約1百萬港元)。馬來西亞首相納吉近日受到國家基金貪腐醜聞困擾,在4月初宣布解散國會,為5月9日大選鋪路。國內反對派一直擔心,納吉會利用該法以言入罪,打壓異見聲音。網媒「Malaysiakini」上週亦入稟指「反假新聞法」違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