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監管局根據《旅遊業條例》,公布對持牌人採取紀律制裁的決定,並撤銷旅行代理商日月星旅行社有限公司,以及導遊曲華的牌照。
旅監局早前就四宗涉及內地入境旅行團參與者涉嫌被威迫購物的個案展開主動調查。調查發現涉事旅行代理商於2026年1月至3月期間,在接待有關內地入境旅行團時,未有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以確保入境旅行團的任何參與者不會受制於威迫購物。此外,調查亦發現涉事導遊於2026年3月接待相關旅行團時,在前往購物點的車程途中發表不當言論為難旅客,以及威脅不消費的旅客須補回團費差額等。
在考慮調查結果後,旅監局認為該等旅行代理商的不作為及導遊的言論,實質上令旅客受制於威迫購物,屬於嚴重違反牌照條件,涉事的旅行代理商及導遊嚴重損害香港旅遊業界的聲譽。因此,旅監局決定根據《旅遊業條例》第111條採取紀律行動,循簡易程序撤銷涉事旅行代理商及導遊的相關牌照。旅監局會繼續跟進及調查上述案件中相關人士涉及的違規行為,不排除會採取進一步的紀律制裁或檢控行動。
旅監局在決定根據《旅遊業條例》施加紀律行動時,已權衡相關情況,包括該旅行代理商及導遊對香港旅遊業界形象及聲譽的影響,以及需要傳達清楚訊息給公眾及業界相關行為絕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