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名入境旅客因進口及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4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5個月至7個月,以及被罰款500元至1000元。
海關人員於2月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兩名分別32歲及38歲的抵港男旅客,並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730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328500元,應課稅值約241300元。兩名旅客隨即被捕,他們今日各被判處監禁7個月及罰款500元。
另外,海關人員昨日(4月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3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822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369900元,應課稅值約2717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他今日被判處監禁5個月及罰款10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