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李明博涉受賄 當地檢方向法院申請逮捕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涉受賄 當地檢方向法院申請逮捕



南韓檢方今日(3月19日)下午提請法院,批准逮捕涉嫌受賄瀆職侵吞逃稅等18宗罪的前總統李明博。他將會是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之後,南韓憲政史上第4個被提請批捕的前總統,預計法院星期三會有決定。

據《韓聯社》報道,李明博涉嫌在總統任內,收受兩任情報機構首長以「特別經費」名義提供的17.5億韓元賄賂,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於本月5日逮捕起訴涉嫌收受4億「特別經費」的總統府幕僚時,將其認定為受賄從犯,並將李明博認定為主犯。檢方認為,既然已逮捕起訴從犯,如果不捕直訴主犯,有失公平。

李明博還涉嫌收受三星電子以代交DAS案律師費為名提供的500萬美元賄賂,加上金融機構、建築商、商社、前議員、禪院的賄賂,總額超過110億韓元。

李明博方面表示,檢方羅列罪狀空口無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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