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陸路進口電子廢物被定罪 入口商罰款3萬元

首宗陸路進口電子廢物被定罪 入口商罰款3萬元


環保署連同香港海關早前在沙頭角管制站採取聯合行動,堵截首宗從陸路經沙頭角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個案。涉案的入口商「前進(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今日(3月1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款3萬元。
 
去年6月,執法人員在沙頭角管制站一輛報稱載有平板電腦機殼的入境貨車,截獲一批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包括超過二萬件廢電池及一批廢平面顯示器。環保署在完成蒐證後,即時將截獲的廢物原車退回,並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犯案的入口商,為首宗截獲經陸路口岸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的定罪個案,亦標誌着環保署加強全方位打撃非法進口廢物的成效。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為防止本港成為非法進口廢物的集散地,署方一直與香港海關緊密交流情報及協作,加強堵截從不同途徑非法進口香港的廢物。

根據記錄,環保署在香港海關的協助下,於2019年及2020分別成功檢控53宗及52宗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較2018年的36宗顯著增加了47%及44%。署方相信今次首宗定罪個案,會對日後轉以陸運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的活動,發揮阻嚇作用。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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