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攻佔》案看港日台BL文化異同

從《攻佔》案看港日台BL文化異同



長時間在日本工作,幾乎每天都聽著「最後平成」這marketing口號,完全沒有已踏入2019年的實感。身為留日宅,自然不能錯過平成最後一屆Comic Market - 到場足可與港人年三十晚逛維園年宵相比。一大清早,排著那見首不見(隊)尾的長龍時,同行的日本友人聊到某國寫BL小說的妹子被抓然後定罪收監一事,筆者想了又想,感覺是已經習慣了,沒有被報導的個案在論壇中多的是。

是說筆者失足掉進腐坑已數不出是多少年前的事了,未知是否因為掉得太早太高調之關係,青春期時,身邊情同姊妹的男性朋友想出櫃,皆主動上門求助。為了好友的福祉,自然想為他們尋得容身之國家與制度⸺當愈了解同性戀這回事,筆者才真正了解到非主流的性向明明曾經開放過,目下似乎又步入排斥之世代。

面對同性文化 各處鄉村各處例

不少歐美國家早就接受同性相戀,並設有同性婚姻制度。至於亞洲國家,日本目前的同性文化已進展到,隨意走進一家書店,都有百合及BL的專屬角落;不少腐小說家亦將帶著點點同性味道書籍,走進一般文學市場 - 2018年東京的九段下開設了專為BL畫師辦展覽的畫廊。當年為看懂原文的BL日漫,筆者開始學日文;同時也是從腐漫畫中開始了解,二次元世界之發展與三次元可謂密不可分。先說日本,最初筆者在漫畫中看到日本的同性婚姻還未合法化,但故事中主角卻會透過「收養」,將另一半加入自己的戶籍中;由於相同戶籍,因此他們擁有另一半的醫療決定,遺產執行等權利。

直到2015年,渋谷以日本第一市區接受同性伴侶到市役所申請特殊伴侶証書;而截至2019年1月,隨著千葉市也開始加入這行列,全日本共計有九個市役區接納這項申請。雖然這並不代表日本的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是卻是給他們一個肯定,以及比較實在的希望。



台灣近年的同性婚姻法律在主流社會推進,2018年爭取到納入公投議題,在年輕一代之間呼聲極高,卻改變不了大多數的上一輩。但台灣還是靜靜地開始作出改變 - 台灣的二次元BL除了是華語圈中最多正途出版同性漫畫的地方,而近期每年的漫畫博覽會中,出版社除了邀請旗下主流少年少女漫畫家及輕小說作家與大家見面,更會邀請BL小說作家或漫畫家到場現身,如漫畫家山本小鐵子與作家木原音瀨;而在台灣大賣的日本BL畫師,其於台灣版維基百科的資料,比日本還要齊全!事實上,除了翻譯日文作品,台灣亦早已有本地的BL作品,吸引不少日本出版社購買版權 - 台灣東立旗下畫師MAE的BL作品《記憶的怪物》,已被日本竹書房簽下,2019年起於雜誌《Qpa》連載。

一刀切,孰好孰壞? 且看國師陳雲如何說

讓我們看看香港。上世紀末,立法局通過同性戀非刑事化。而每年香港書展,淫褻物品審裁處都會派出專員巡查。2006年首次有部份BL漫畫須即時下架,包括日本畫師南かずか的《誘捕小羊計劃》;2017年,台灣基本書坊的翻譯作品《美國GV四十年:從健美猛男到真槍實幹》及藝人韓道光首部BL長篇小說《男大當婚》皆被下架。及至去年書展,連村上春樹《刺殺騎士團長》都被視為洪水猛獸,冚之而後快,成為文壇笑話。

政府、書局和出版社的取向可以理解,但對比管制或設立專區,他們更愛一刀切 - 其實香港的腐友、百合友為數不少,但不習慣爭取的港人,逆來順受的文化,既無法迫使書商與出版社重視相關的項目,社會上亦沒有能夠培育畫師與作者的土壤。因此不少人會如筆者般,為心儀的BL作品而特意去學日文。

本地二次元同志文化無法在主流佔一席位,同樣地,香港的同性婚姻路也是困難重重⸺陳雲老師早在2015年已在Facebook上寫過,他贊成同性愛者採用符合華夏風俗的民事結合(civil partnership)並立法保護之,而非單純地容許兩個相同性別的人結婚;如此一來,主流小眾各自分開,亦不會亂綱常名教。觀乎立法會上,有幾多個曾表明關注性小眾、倡議平權的議員深入而且認真地關注過這議題?自2008年起,香港每年都有同志遊行(Pride Parade),2018年的主題為「攣直皆平等弘揚歧視法」,促請香港政府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然而,逆向歧視迫令更多主流與小眾立於無法逆轉的對立面上,平白苦了真心相愛,決定與子偕老的同志們。



曾跟幾位香港朋友討論相關題目,友人反應相當一致:如果香港像外國般,讓同性戀人都可享免稅額,如何保證他們不會為此而欺騙?倒想反問,若同性婚姻關係須比異性婚姻繳納更多稅款,大家是否會即時轉軚,支持同性婚姻?至此,不得不又引陳雲老師之言:「民主投票,成年人一人一票,性別與階級,可平等看待。然而,異性婚姻與同性結合,處理的是不證自明的男女生理差異。我們思考的路徑,是如何處理差異(how to cope with differences),如何用公平的方法來處理差異,而不是抹平差異(cancel the difference)。用平等思想來處理生理差別(包括隨生理差別而來的心理差別),並非文明,而是思想怠惰。」(詳見《AM730》陳雲專欄《轉角》,「同性戀的婚姻之名」,2014年5月26日)

回到文首提到的某國。其實該國法律並無明文表示同性婚姻是不合法,而華夏歷史中,對於同性相愛亦十分開放。史書不會抽走歷代皇帝身畔男寵之紀錄,而「斷袖分桃」四字亦平穩地流傳至今。還記得小學時,同學很高興地與筆者分享在學校圖書館找到的一本書,書中詳細描寫男性是如何被去勢然後入宮,以及宦官們如何為皇帝開發及訓練男寵。1997年,該國把同性戀從精神病名單中剔除;但卻於數年前將冰島女總理的妻子從所有新聞中移除。

筆者留意到人大會議期間,經常有BL相關的網上討論區管理員被抓與定罪。初期當局低調行事,若論壇沒有公告,大眾根本不知情;但後來他們愈來愈高調,人亦愈抓愈多,迫使網站須停止運作直至另行通知。去年底更高調地逮捕筆名為「狗娃子天一」之劉姓女作家,其銷量達七千本的BL小說《攻佔》被指是「淫穢出版物」,作者本人因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等罪,被判囚十年半,協助排版及設計封面者亦分別被判囚十個月到四年不等......

見微知著,該國裡的同志們,相信在可見將來仍無法在陽光下擁抱。

日本BL小說家木原音瀨首次推出純文學作品《Love Cemetery》,主角不是同性戀但卻疑似喜歡上同性。

(編按:本文刊載於熱血時報印刷版第66期。熱血時報印刷版訂閱連結:http://www.passiontimes.hk/4.0/regform.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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