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3月10日)出席公開場合之後,指會在3月23日的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國歌法》本地立法方面的內容概要,他指立法將會考慮香港本身的法律制度,以及香港的實制情況。
聶德權指目標是在今年7月立法會休會前,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作首讀,立法會亦會在首讀後成立法案委員會詳細審議有關條例,之後會恢復二讀和三讀。他指會有充分的時間聆聽各方面的意見,以及就草擬工作跟議員進行詳細討論。
當被問及會有召開公聽會時,聶德權相信聆聽意見包括多種方式和渠道,他又相信在政制事務委員會跟議員討論後,他們也可能提議召開公聽會,聆聽各界的意見,他指局方歡迎有關做法,但未有提及會否進行公眾諮詢。
聶德權強調,《國歌法》本身的原意和目的,最重要是要尊重國歌,而法例會就公開和故意貶損或侮辱國歌的行為賦予刑責及罰則,要規範侮辱國歌的行為。他相信絕大部分人都會自然地尊重國歌,故認為不需要過份憂慮和擔心。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