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褫奪許仕仁郭炳江勳銜

政府刊憲褫奪許仕仁郭炳江勳銜



政府今日(3月2日)刊憲,公布許仕仁及郭炳江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授勳及嘉獎名單中剔除,即日生效。

此外,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依據《太平紳士條例》( 第 510 章 ) 第 6(1)(a) 條所賦予的權力,撤銷許仕仁及郭炳江作為太平紳士的委任,同樣由即日生效。

許仕仁於2007年獲頒給授大紫荊勳章,至於郭炳江則在同年,獲頒授銀紫荊星章。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曾就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在去年6月遭駁回。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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