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大耳窿威逼刧銀行判囚十年 回收公司東主上訴得直即時獲釋

遭大耳窿威逼刧銀行判囚十年 回收公司東主上訴得直即時獲釋

一名47歲回收公司男東主因欠高利貸數千萬元,2017年在大耳窿威逼下,攜兩瓶天拿水打劫銀行,並挾持銀行女職員,在得悉妻女安全後投降被捕。東主最終被裁定一項企圖搶劫罪罪成,判入獄十年。男東主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得直,即時獲釋。 

案情指被告在2017年6月18日,攜兩瓶天拿水到沙田好運中心交通銀行打劫,挾持銀行女職員要求警方保護其家人。當日被告聲稱打劫後,已即時要求職員代為報警,向警員投降時更跪地向職員道歉。

 

(案件編號:HCCC 6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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