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心理──「驅蝗行動」的闡釋、分析與模式推演

群眾心理──「驅蝗行動」的闡釋、分析與模式推演


19世紀末,群眾心理學(Mass Psychology)的概念橫空出世,尤以法國學人為表表者:勒邦(LeBon,1895)、塔爾德(Tarde,1895)、薛格里(Sighele,1897)。每當發生群眾鬧事、社會衝突、流血革命等,無可避免地將人們的注意力引向主動的大眾,群眾心理學的討論遂受到學術界重視。

首先是始於針對「群眾」和「失去個體特性」的負面看法,但漸漸地人們更清楚看出群眾的力量潛能。從此,群眾心理學成為獨立的學術領域,除了團體和個人以外,「群眾」遂成為獨立的社會單位。而之於香港,社運可謂無日無之,市民對群眾運動的影響更是迹近迷信,然而應對群眾的公共分析卻出奇地幾近於無,這是相當有趣的現象。

群眾趨勢
孰為「群眾」(Crowd)?一個神秘莫測的結社,抑或僅此於所有民眾的總合?兩者皆非,但也可看成兩者兼資。群眾本身可以異質,毫無共通點,甚至不過是一群烏合之眾。因此,個人或小型團體各為私利、各自為政,也是常見的事。然而一旦出現許多人推動相關議題,突然發現他們有着共同利益,情況則馬上改觀。前者一般稱為自然群眾(Physical Crowd),後者則為心理群眾(Psychological Crowd),而兩者間的過渡,也就是我們觀察社運時熟知的群眾質變。

群眾在起始未必是主體,但當他們凝聚為一股難以摸透、幾乎無法主宰的力量時,就有可能發展成主體。換言之,群眾在某些階段,因為追求目標不同而顯得不活躍及消極,可是一致性一旦出現,將會產生難以預測的變化。言則時機與主題決定了運動的成效乃至能否持續。

而群眾的呈現形式大致可分為兩種:透過傳統的身體力行而發展出「現場群眾」(On-Site Crowd),以及透過較新穎的方式(如大眾傳媒、網絡平臺)認知公共議題,形成因意見相合建立的「媒體群眾」(Medium Crowd)。而自從2003年商業電臺「兩支咪」被封事件後激發強烈的民意反彈,加上本已低迷的特區政府民意,終於在「七一遊行」化成熊熊大火,其時傳媒及網絡電臺等涉入,以廣播鼓勵引導群眾加入抗爭。

一路延續至今天網絡媒介百花齊放,事前宣傳事後報道緊扣運動,將媒介輿論與現場參與結合,而令本來僅活躍於網絡的人成為嶄新的「媒體現場群眾」(Medium-onsite Crowd)。有人戲謔他們為「鍵盤戰士」,敏於言拙於行,但他們確實因資訊流通及愛群眾感染而陸續走上街頭,積極參與抗爭,多作適時的見聞分享及評論,與其網上言行合一,形成一股不容小覷的新興力量。

但必須指出:偶發的事件未必能成為典範,惟有從過程中取得群眾成果(如政策更張、抗爭爆發、類近行動持續),才有研究的意義。審視由「港中矛盾」引發的一系列小規模行動,如「團堵廣東道D&G拍照」、「上水反走私客」,乃至最近的「驅蝗運動」,均為宏旨連貫,規模逐步擴大,焦點對象亦愈發明顯。關於港中矛盾的背景及心態,坊間多有論述,在此不作贅言。故是文純粹針對上述行動本身淺析。

團體動力(Group Dynamics)主要運用於分析團體中的動力關係,以及如何將結果應用於改變團體上。相較之下,這股動力在群眾中更為劇烈。例如眾多政治抗爭行動,及在球賽中足球暴民(Football Hooliganism)的攻擊行為,皆為典型例子。究竟此類行為能否受引導而更迭?毫無疑問非常困難。但從許多方面,以及出自各種不同音場,仍有這方面的嘗試。為了導引群眾,就必須分析群眾動力(Crowd Dynamics)的基礎。

共同行動區域
一般的成見阻礙了群眾行動分析。很多人會認定行為一致的神話,即個人在群眾中反應與獨自一人的時候並無兩樣。基於此項偏見,人慣常把群眾鬧事、暴力行為等不良後果歸咎於水準低下的參與者,如上述的「鍵盤戰士」、低學歷、無業遊民等「社會失敗者」。但事實上,每個人在運動中或多或少會受現場氣氛感染,而出現違反本性的行為反應(見前文《從反日看動亂之源》)。許多人甚至經由此得到心靈滿足,對群眾運動上癮。群體的巨大力量掩沒了個人一時無力感造成的沮喪,自我喪失會被偶爾升起的群眾體驗取而代之。

而要成為想法相同群眾的一份子、享受這種經驗,且套用「驅蝗遊行」列舉四項先決條件:
一、必須有顯著的群眾明星,或立場對峙的群體存在。由於前者向來付諸闕如,後者在現場則從來不缺(如親建制人士、自由行陸客、警方),由是成為打擊目標;
二、透過身體接觸,譬如互相挽手或緊密挨擠增強親切感,提昇同夥間的向心力;
三、情緒必須升高至一觸即發的緊張狀態,例如透過激昂的進行曲,或咆哮式的口號;
四、認知上必須通過短而有力的口號、標語牌或煽動式的演講,或透過象徵物(如旗幟、相同服飾),指向共同的目標或貶抑對手。是次行動以「反赤化、反殖民」為主題,並以港英旗為記,形象甚為鮮明。

行為集結
相對於本來目標一致、架構分明的團體,群眾揭示了瓦解及建設的結構轉變。大家熟悉的足球,經常能展現嚴密的團體結構。但若踢球的是10歲不到的小孩子,你可觀察到結構的瓦解:當他們欠缺組織的經驗,彼此沒有位階之分,角色混淆,失去規範約束之際,所有人祇懂得集結追着球亂跑,結果所謂的團體優勢蕩然無存。

而在沒有團體結構的狀況,群眾擴張具有三個立要趨勢:
一、行為趨向模糊的中間地帶;
二、在一段形式相同、單調的時期過後,容易接受原本沒注意到的積極少數派或極端團體之影響,甚至任其自立;
三、追隨具有感召魅力(Charisma)的新領袖,以樹立偶像訂定新的共同綱領。

而本土運動自從回溯「集體回憶」的保天星皇后碼頭等戰役未竟全功、又未有趁勢建構完善的「本土論述」供日後延伸參考,理論真空令許多行動空有口號卻無以為繼,而長期屢敗屢戰的社運抗爭不僅流於零散難以連貫,更嚴重的是公眾對此產生無力甚至厭倦感。終於在陳雲撰寫《城邦論》後承襲了進步社運人士口中的「教主」之位,而他們目睹明顯言行更趨激烈的組織行動一一應運而生,收到來自威權(港府及背後的中共政權)前所未有的反響,咬牙切齒卻莫之奈何。

潛在能量
在群眾中,行動意願會演變為真實行動。若設問如斯具體化能帶來甚麼益處,答案無非是平素無法體驗的權力經驗。前述的社運倦怠感源自無法憾動建制,而社運本身又被大聯盟式的團體主導,參與者根本無法干預進路決策,面臨千篇一律的狀況他們也感到受限,終於在一場又一場的「和平散去」、「遍地開花」中消散熱情。而較激進的行動則為群眾提供新的體驗,雖然未有明確的領袖人物,但他們相對感到彼此地位更平等,由此亦對行動更有投入感。

除了全能體驗以外,還有許多心理誘因。所謂「Safety in numbers」,處眾令人更容易產生冒險的意願,並獲得成功的經驗。而在群眾當中個人享有匿名(Anonymous)效果,因此即使做出孤身一人時不可能做的事(如痛罵「敵人」)也鮮有負擔責任的自覺。當偉大壯烈的「反蝗」行動過後,還可自詡曾恭逢其盛,萬一身體受傷或因而被捕,更可藉以向他人炫耀自身事跡,或被塑造為英雄。

前述的化思為行,在較積極激進的群體,則傾向將個人需求擴大成受苦或暴力,其動機在激發群眾的潛能。

首先是「製造痛苦」,聚焦於假想或真實的敵對族群。例如面對自由行陸客及大陸新移民的生活影響,港人夾雜自憐的挫折感及利益受損破壞不止的威脅,自然而然地孕育出受害的情緒。而在政策難改官政商偏袒底下,進而衍生報復之心。而基於他們行動目標多少連繫到民心所向,即使手法上因有歧視之嫌而未盡得人認同,亦有部份公眾對其抱有同情。

然而其更大的作用「自我刺激」。許多人不懂得與他人交換見解,或在過往社運同伴中鮮有資訊溝通,亦未能從其他途徑肯定自我。而他們在網絡中的言論,或參與較為激進的行動,卻意外得到同儕的肯定,於是他們乾脆放棄社會認可,而循適應激進群眾獲得認同。而將個人體驗傳播予他人的成本因社交平臺普及而銳減,與「自己人」交流甚至把訊息擴散,加深了假想(如語言攻擊)甚或真正以肢體衝突迎戰「非我族類」。典型例子是足球場邊站立觀眾席上的破壞者,如今可以拍照上傳分享「傑作」,而之於「反蝗」,就是網絡中的熱烈討論,及親建制派系的新聞報道的反宣傳及官方高調唱反調中建立價值。

這種透過恐懼及狂熱的民粹操作,有一隱憂──存在長久潛藏的同質情緒,隨時會在行動爆發。昔日社運中聽天由命積壓的不滿,一旦攻擊性被啟發,有機會作出危險的非理性行動,最後引致莫測肇因卻後果驚人的群眾暴動。但必須說,維穩與狂熱,從來是統治者至抗爭者的兩手。如今香港的民粹,暫時談不上狂熱,卻已被維穩力量急不及待地壓下去,更不幸這股官民合流的維穩也就祇運用在壓抑民憤,而非情理兼顧正本清源之上。因此現階段出現民粹也許不壞,再壞也壞不過如今物腐蟲生,遠未至於演化為莫大破壞的地步。

具體操作
固有的群眾運動,其行為模式一般局限於前述的「現場/媒體」模式。
現場群眾:在協商民主出現之前,一般的大型社運集會,參與者可選擇被動傾聽、鼓掌、唱歌表示附和贊同,或以吹口哨、吆喝、擲物表示反對,或用身體語言傳達象徵意見。地點可以是街頭、廣場之類公眾地方;
媒體群眾:由使用不同大眾媒介的人士組成,透過電視接觸社運過程者比現場參與者更多,藉以整合某些行為規範並統一資訊發放(如每天大事的意見、得知相關變化),同時又會在可綜合推測的情形下作出狀況評估;
媒體現場群眾:一如前言,屬前兩者的結合。現場發生令人激動的事件,通過傳媒及網絡實時傳遞,不僅導致現場群眾反應,場外群眾亦會感受到信息互通。當現場出現混亂場面,關注度亦因消息廣傳而迅速升高。

說到這裏,也是時候談行動的推演。以下嘗試由社運由出應用的元素,循序申論。

一、聚焦。人群大批聚集,方可形成群眾。剛開始不過是物理上的集合,但人數一多,漸次凝聚成共同目標。目標並不一定有意識地預先設定,可能是內心隱藏的渴望,但欲望不能未經反省而推至一個爆發點,因此每回行動要領必須清晰。是回遊行的參與者,不少之於社運並非吳下阿蒙,故組織上有異於散兵游勇,較能統合想法;

二、兩極化。群眾運動若缺乏對立,即產生內部衝突的力量,慢慢削弱自身實力。故即使表面上到處破壞的團體,無形中仍然自然尋覓敵人。情節如路人多看一眼「流氓」,難免被當成敵人而遭遇「修理」,故偶有對議題持守中立者被攻擊的情況。而在既定議程中的「原始敵人」,雖然在過程中可能被忘記,但在狀況類近的兩極化之際,馬上被重新設定為敵(譬如警察、自由行、新移民、親建制系統、進步社運人士、「和理非非」者)。在論爭乃至行動中,上述敵人主體可以更換,前提是新敵人「更適合」置於特定的事件背景;

三、部署。既要聚焦,群眾需要空間上的落腳點與界線。某些相對狹隘的地點似乎能把群眾情緒迫至爆發點,一如足球場的站立觀眾席,因沒有座位阻隔行動,所以容易贏得空間,如透過吼叫擴大聲效空間,及以身體的推撞擴大物理空間。空間提供演出的舞臺,今次行動者在廣東道就成功營造出與親建制陣營「隔路對峙」的戲劇效果,從畫面看來相當震撼,暗合港中矛盾一河之隔卻水火不容的態勢;

四、積極少數。群眾中領導問題有異於團體,後者通常描述發號施令或直接指導者,但群眾倘若僅有領袖而無領導團隊支持,則難以獲得成果,因為人們幾乎不會俯首聽命於一位被指派的領袖,而是追隨一群積極少數。當中較出眾的代表人物通常具有號召力,當他對群眾積極示範時,他們很容易會受到吸引。而這群較活躍的領頭羊是多數人的代表,一如眾人的矛頭,積極引領大多數私邸下甚或公開的願望。觀乎熱血公民、調理農務蘭花系等組織的積極參與,未來隱然有成為這類型行動的領導團體之勢;

五、行動過程。每次運動皆有其腳本,也許是有意識的計畫,也許是即興而起。一般都以升級激化因素為要,劍指敵手的弱點,發展為無人可擋的大雪球。「即日仙」的行動,過程中人人尋找冒險的機會,偶爾出現非理性行徑,要待得事過境遷後才會冷靜分析,檢討箇中策略。而往後若出現時長數天至數周的大型運動,中間要定時設定冷靜期,延緩並促進行動推展,或者出現關鍵轉折點。大家試回想一下,在港視員工政總聚會首夜就曾有發生,他們由幾乎一夜銷兵演變成維持一週的行動,並在群眾參與的高潮中完滿結束,留下深刻的印象;

六、媒介反省。群眾行動一時的結束,並不是終結。接下來的事件重溫,同樣會影響公眾觀感。首先,參與者身歷其境的分享,可提自己的聲望。再來是收集傳媒的相關報道,利用工具平臺或網媒發布見聞、分析及文學創作,並以具體運動為基礎建立或呼應既有論述,成為歷史記錄的一部份。而最後,曾經參與的「老前輩」或者根據重大議題再各自組成社團或協會,以老帶新,為可持續發展奠立根基-雖然這種事後組織在過往社運中引來不少質疑與垢病。

雖然在宣傳的言辭及手法上我不盡認同今次「驅蝗行動」,而理念及目標亦有可資商榷的地方,但他們的行動擺脫過往以政黨或大聯盟為首的社運框架,體現群眾力量因為網絡互動而放大,不再是過往由傳媒壟斷話語權,一面倒地以「和理非非」為由反對示威。此役也許是無心插柳,但任何為本土社運進路探索更多可能的舉措,我是樂觀其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