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將於明日(2月19日)起使用快速口腔液測試儀器,為懷疑毒駕的司機即場進行初步測試。
警方將採用的快速口腔液測試儀器「DrugWipe®6S」,可檢測司機的口腔液是否含有指明毒品,即海洛英、氯胺酮(K仔)、搖頭丸、大麻、可卡因及冰毒。警員只須提取司機小量的囗腔液作測試,便可於約8至10分鐘後得知分析結果。
司機如未能通過測試,便須提供血液或尿液樣本作化驗,以確定是否干犯毒後駕駛。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拒絕進行快速口腔液測試或毒後駕駛,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監禁3年及取消駕駛資格。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