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堯擬區選前夕抗議 企圖煽動罪成判囚9個月

古思堯擬區選前夕抗議 企圖煽動罪成判囚9個月



去年區議會選舉前夕,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採取執法行動,拘捕社運人士古思堯,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      

77歲的古思堯被控後不認罪受審,今日(2月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監9個月。

裁判官批評被告視區選為機會,借題發揮,目的在於激起市民對政府的仇恨和敵視,認為目前社會氛圍轉趨平和下,需判處阻嚇性刑罰。

古思堯於去年12月初,預告將會到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制度。

案件編號:WKCC 527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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