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印度一名醫科女大學生被輪姦和虐打,最終迴天乏術,引發了新德里民眾大規模的抗議和示威,要求印度政府尊重女性、加強對當地女性的保護和嚴懲性犯罪的罪犯。這件慘案大大提高了印度民眾對保護女性免於各類性罪行的意識。然而,在這個被稱為「強姦之都」印度首都,受到性罪行深深傷害的不僅是女性,還有小孩。
根據印度政府在2007年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三分之二的印度兒童曾在家中受到暴力虐待,而且在抽查的12,000個受訪兒童中,竟然有高達五成三的小孩曾受到不同形式的性侵犯。另外亦有報告指,每年在印度被強姦的兒童超過7,200人,更令人髮指和痛心的是,當中受害的還包括嬰兒。印度性罪行是如此的猖狂和嚴重,可是政府在這些年來卻沒有任何有效措施保護這些弱勢的婦女和兒童,情況實在令人憂心。有鑑於此,國際人權監察組織「人權監察」(Human Rights Watch)著手研究印度兒童遭受嚴重性侵犯的原因,希望藉此提供針對性的建議,使當地政府能有效的打擊性罪行。研究結果被編成一本82頁的報告,名為「打破沉默:印度兒童被性侵犯的實況」。該報告分析指,政府和社區的視而不見與冷漠處理正是導致性罪行肆虐的主因。
在印度的社會,性是一種人們避諱的禁忌。而正正是因為印度人對性的壓抑和避而不談,導致了扭曲的性罪行趁虛而入也無人回報。「人權監察」的報告中提到兒童受到嚴重性侵犯的地方主要發生在家中、學校、社區設施,而施虐者往往是其親近的人,如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或其他親戚。另一方面,有統計指出孤兒院也是性罪行的重災區,如果連親生子女在自己家中都受到如此虐待,可以想像在孤兒院的小孩會受到怎麼的蹂躪。「人權監察」的發言人甘古利(Meenakshi Ganguly)表示悲哀和震驚:「原本是為了保護兒童而設立的孤兒院,竟然會變成性侵犯的溫床!」
這些兒童被性侵犯後,鮮有人為他們出頭發聲。一方面是因為施虐者主要是其親屬、長輩或社區設施如孤兒院的負責人,印度的父權社會並不容許輩份低的人指出在上位者的錯誤。另一方面則是印度人極愛面子,認為家醜不出外傳,故此亦會冷淡處理以免「有辱家聲」。
即使很幸運地兒童被性侵犯的案件可以上報到當地警方,但那並不代表正義可以得到伸張、小孩可以免於傷害。甘古利怒指:「勇敢申訴的小孩往往會被警察和醫護人員冷淡回絕。印度兒童被性侵犯之多,完全是因為政府欠缺一個有效機制去保護兒童。」「人權監察」為了深入了解真實的情況,親自接觸了超過100名受害兒童,及其親屬、處理案件的警察、社工和醫護人員等等。他們駭然發現警方或醫護人員根本不把這當成是甚麼重要的事,而且對待受害兒童之粗暴,簡直是要他們再經歷多一次侵犯無異。報告指出多宗醫護人員竟然直接用手指去「確認」受害兒童是否曾受過性侵犯,這些完全不科學的粗疏檢查實在是荒謬至極。
甘古利又建議:「警察必須要接受額外的訓練,使他們可以更敏感和纖細的處理這些身心都受到侵害的兒童,使他們免於再一次受到傷害。遲遲不對警察部隊進行教育和改革正正是使受害者不敢求助的原因之一。」而「人權監察」對於印度在2012年通過「保護兒童免受性犯罪法案」表示歡迎,但認為任何法案必須要有實質的行動去執行落實。縱然該法案把兒童受到性侵犯的罪行列為針對性的刑事罪行,並且為警察和法院制定了一些指引文件去處理這些案件,但畢竟欠缺最重要的一環:對執法和司法機制的改革。情況其實與腐敗的中國無異,即使法律如環境保護法、打擊貪污法等等寫得如何慎密完美、天上有地下無,沒有人去監督、執行法律的話,一切都是徒然。「人權監察」強調印度政府必須立刻行動去挽回民眾的信心,使一切受到性侵犯的兒童可以有一個安心和公平公正的途徑討回公道。
印度作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簽署國,有責任盡力去保障當地所有小童和女性免於一切暴力和性侵害。其中《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更列明,國家不單有責任打擊個人或團體對國內公民的權利侵害,更要保障國民不會因為政府自身的疏忽或不合理的政策而使他們受到傷害。「人權監察」重申:「印度性罪行的嚴重,必須要抱著一個『零容忍』心態和手法去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