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1歲女黑工涉嫌在油麻地果欄以平價車厘子冒充澳洲塔斯曼尼亞貴價貨出售,今日(2月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逗留條件、出售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等4罪罪成,被判監2個月。
辯方指被告與丈夫及3名子女在深水埗居住,丈夫因疫情關係失業,3名17至20歲的子女仍然在學,一家五口靠14400元綜援金維生,被告考慮農曆新年臨近,決定工作幫補家計,才愚蠢犯案。
裁判官鄭念慈質疑被告生活不差,仍能聘私人律師,又指車厘子是港人喜愛的水果,涉案品牌又是港人熟悉,被告以相對較高價錢販賣冒牌車厘子,對消費者不公道。裁判官又指被告是受僱於無良商人的非法勞工,只工作了兩天,考慮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的刑期後,判被告即時監禁2個月。
控罪指,41歲陳美娜被控在2021年2月4日,在油麻地石龍街地下5A-6A臨時店鋪,出售應用偽造商標「43° South」的貨品,即一盒車厘子。被告另被控分別於5A-6A臨時店鋪及6A店鋪內,為售賣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而管有貨品,即68盒及127盒應用偽造商標「43° South」的車厘子。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