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今日(2月4日)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就維護國家安全提供學校行政及教育指引,並公布國家安全教育在學校課程的推行模式及相關的學與教資源。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學校應在策劃與管理、教職員管理及其他相關範疇,盡早檢視及適當地制定措施,促進學生有效學習,包括確保所有學校教職員均須秉持專業操守,遵守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加強防範和制止在學校裏進行任何違法的教學和活動,預防並處理政治或其他違法活動入侵校園;以及幫助學生正確地認識《香港國安法》及國家安全所涵蓋的重要理念。
發言人續指,局方已根據以上基本原則,透過通告為學校提供有關學校行政、人事管理及教職員培訓、學與教、學生訓輔和支援,以及家校合作等工作範疇的指引,當中包括一些具體措施、例子及範本,供學校參考及跟進。通告亦列出辦學團體、學校管治機構及學校各級人員在制定及推行相關措施時應各自發揮的職能。
發言人補充,教育局正更新課程文件或指引,在中小學階段幫助學校推動國安教育。為協助學校有系統地全面策劃和推行國家安全教育,教育局沿用推行《憲法》和《基本法》教育的模式,新編訂了《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闡述現存於中小學課程内有關國家安全的課題、教學重點和學習元素。為讓學校知悉如何透過各科的課程內容自然連繫並有機結合國家安全教育的元素,今日發出的通告亦以小學常識科、中學地理科和生物科為例,解釋有關國家安全教育在不同科目層面的學與教重點。教育局將陸續公布其他科目的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
此外,為支援學校順利地推展國家安全教育,教育局持續更新/增潤相關學與教資源,包括於初中現有15小時的「憲法與《基本法》」獨立單元,加入3小時的「增潤部分:國家安全」。小學方面,亦新製作了「國家安全•你我要知」有聲繪本。
(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