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我老母都唔包容我!

連我老母都唔包容我!


在我很小的時候,我媽帶我到花園街逛,走近一個賣玩具的小販檔。一個粉紅色的海棉球拍吸引到我的注意,我伸手摸摸看,覺得觸感十分特別,玩着玩着把它弄破了。

小販沒有發現我弄破了玩具,但我媽發現了。她問小販:「這個多少錢?」賠足款項後,一掌掌打在我的小手上,我痛得哇哇大哭。

我那天真的被打得好慘,現在這麼大了我仍有印象。我和媽引來途人側目,當時一個途人插嘴說:「細路仔多手好正常,唔好苛責佢,包容一吓啦。」

我媽怒目一瞪,指着途人,正色厲聲道:「包容一吓?家陣係唔係你賠錢?佢以後整爛嘢嘅後果係唔係你一力承擔?唔係就收聲!」路人馬上閉嘴逃逸。從那天起,我再也沒有手多多亂摸過任何一件商品。

我媽不會「包容」我,她要我馬上明白自己做錯了,並立刻懲戒我,確保我牢牢記住教訓,不會再犯。我媽雖然愛我,但她不會「縱容」我犯錯。

如此說來,那些口口聲聲叫人「包容」大陸人的人,官員也好、藝人也好、傳媒也好、網民也好、大陸母親(她會叫你包容她孩子隨地排泄)也好,要大家不要去指斥大陸人的不當行為,那這些肇事者又怎會記住教訓?又怎會去改正不再犯?所以,這種隨隨便便的「包容」,不就是等同於「縱容」嗎?

再者,我也要問問這些淺薄地講「包容」的人,大陸人隨地大小便是不是你們清理?港嬰沒奶吃是不是你們撲奶粉給他們?新移民湧港拿綜援是不是你們負責埋單?這些惡果,你們能夠一力承擔嗎?如果沒本事也沒打算承擔的話,你們跟上面那位多事兼多口途人又有什麼分別?

有人說大陸人人生路不熟,所以港人應「包容」。但若因為肇事者初犯便要「包容」的話,那我們要「包容」多少遍?今天有人隨地吐痰,因為初犯,我們「包容」;明天他插隊,因為初犯,我們「包容」;後天他亂拋垃圾,我們也繼續包容,不開口斥責他,甚或檢控他嗎?次次都要包容他,不去指責他,那他何時才能學懂要有公德心,要顧及他人呢?

我們這些要吃人間煙火的凡人,每天的衣食住行都要吃力地招架大陸「文化」的步步進擊。不假思索地講一聲「包容」,說出來容易,聽在我們耳中卻尤如隔岸觀火、幸災樂禍。因此,謹期望各公眾及非公眾人物,莫再亂用「包容」二字,因為市民處身水深火熱中,只會覺得你們是在不負責任地「縱容」他們。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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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kcolumn.blogspot.com/2014/01/even-my-mom-wont-tolerate-m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