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夫潘樂陶僭建罪成 上訴遭駁回

鄭若驊夫潘樂陶僭建罪成 上訴遭駁回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的屯門獨立屋,因涉嫌僭建被屋宇署票控,違反《建築物條例》,前年4月被裁定罪成,罰款2萬元。

潘樂陶去年10月向高院原訟庭就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法官杜麗冰今日(1月8日)頒下判詞,駁回上訴申請。

判詞指原審裁判官的裁決正確,定罪穩妥,控罪最高罰款為40萬元,但潘樂陶只被判罰2萬元,並非嚴厲刑罰。

潘樂陶控在2017年4月2日至2018年1月9日期間,未獲批准便在屯門海詩別墅的獨立屋內,建造一個4.65米長、2.5米闊、1.24米高的水池構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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