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少女提覆核要求警出示手令 遭高院駁回須付訟費

爆眼少女提覆核要求警出示手令 遭高院駁回須付訟費

今年8月11日在尖沙咀的示威中,一名少女於尖沙咀警署外,懷疑遭布袋彈射爆眼。 

早前警方透過法庭手令,向醫管局取得其醫療報告,少女以代號「K」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警方從未向她提供手令內容,屬侵犯私隱及違法。 

法官林雲浩今日(12月17日)頒下判辭判「K」敗訴,並須支付訟費,指警方不向「K」出示手令屬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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