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為一位創作人,與及前廣告業從業員,迪嘉稱「網絡23條」通過與否,對其影響非常大,事關《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條文看似很清晰,實際上有不少含糊地方,例如「二次創作」會否觸及刑責等。迪嘉指,現在不少廣告、或者網民,都喜歡利用「二次創作」表達,然而草案一旦通過,由於獲得豁免的地方含糊,網民想二創,又怕觸犯法例,最後無人再敢於網上發聲,最後「整個網路世界停頓」。
迪嘉又解釋,作品完全沒有任何元素重複別人的東西,根本是無可能。藝術品總有一些來自別人作品的蛛絲馬跡,由於「網絡23條」對於二創侵權定義存有「灰色地帶」,創作時隨時誤墮法網,非常「牙煙」,於是不敢冒險,因為「唔知幾時會犯法」,最後「寧願唔做」。
《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除打擊藝術發展外,還會被利用為打壓言論自由的工具。迪嘉稱外國也有很多政客被改圖諷刺,例通一旦通過,這些網上改圖被嚴格審查,如是者,香港彷佛文化倒退。
大香港早晨第471集第二節:訪問迪嘉:版權條例扼殺創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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