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3項修正案僅42條獲批 黃毓民轟曾鈺成讓立會尊嚴遭踐踏

903項修正案僅42條獲批 黃毓民轟曾鈺成讓立會尊嚴遭踐踏



《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於星期三恢復二讀,立法會議員黃毓民議員早前提出903項修正案,不過今日(12月7日)經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裁決之後,903項修正案僅42項獲批,黃毓民形容最後竟然只有42項修正案獲准提出「實在荒謬」,就此深表遺憾,並形容是次裁決為政治裁決。

黃毓民指曾鈺成的裁決內容偏頗,有違議長獨立超然的身份,徹底讓行政機關踐踏立法會的尊嚴。黃毓民又指主席裁決籠統提出所謂「實質修訂」的要求,但《議事規則》第57條根本沒有隻字片語要求修正案必須是「實質」修訂,黃指主席胡亂堆砌理由,濫用權力,十分可惡。

黃毓民又形容是次裁決為政治裁決,為政治目的限制議員提案權,矮化立法機關,容許行政當局在立法會行使霸權,禍害深遠,黃毓民並指立法機關竟然不能提出修正案以改善條文的草擬,荒謬至極。

裁決的第30段認為,黃毓民提出的741項修正案只對行文作出修訂,屬「瑣屑無聊的修正案」,但在第37段,主席竟要求政府認真考慮該等修正案,黃毓民質疑主席,既然認為該等修正案值得認真研究,又如何「瑣屑無聊」。

黃毓民指恢復二讀當天,如因主席的判決而引發群眾衝擊立法會,使相關《條例》的爭議升級,特區政府及立法會主席就必須承擔一切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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