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涉貪案暫緩定罪申請遭駁回 上訴庭:實際上已定罪

陳志雲涉貪案暫緩定罪申請遭駁回 上訴庭:實際上已定罪

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貪一案,早前被上訴庭推翻原審裁決,發還原審法官判刑,然而陳志雲在判刑日要求暫緩定罪及判刑,今日(12月7日)上訴庭駁回其申請,即陳將於下周五定罪判刑。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表示,上訴庭早前推翻原審裁決,指示原審法官將陳志雲及叢培崑定罪及判刑,乃「實際上已定罪」。 

楊振權又表示,陳之暫緩執行令申請沒有任何合理理據,根本不應該提出,即時駁回有關申請,理由將以書面押後公布,訟費需由辯方支付。


(圖片來源: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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